15年老賴黃淑芬把人撞成植物人,寧肯坐牢不願賠償,7年買車又買房

伴隨着網絡自媒體的快速傳播,揭穿了很多外表富麗卻毫無道德底線的“衣冠禽獸”。

在他們的心裡,受害人命如螻蟻,而自己錦衣玉食,開最好的車,玩最花的水。

比如,在2015年開車逆行將人撞成植物人的黃淑芬。

在事故發生後,黃淑芬囂張用行動展現暗度陳倉,有錢也不賠。

而且,在被害者一家靠賣房湊醫療費的時候,自稱自己是打工且離異的黃淑芬,卻是爲女兒買了新房、購置新車。

等到此事被新聞媒體全網報道了,黃淑芬纔想到後悔了,只不過,她不是爲自己犯的錯悔恨,而是爲自己沒有將“壞事做絕”而悔恨。

黃淑芬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

肇事女司機

該事件發生在2015年10月的唐山市街頭,受害者趙香斌這天像往常一樣,騎着自行車在城市的街道上正常行駛。

就在趙香斌躲避着路上的行人時,黃淑芬駕駛着小汽車逆行而來,瞬間就將趙香斌撞飛出去。

已經昏迷的趙香斌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經過一番奮力搶救,趙香斌的命算是暫時保住了,可情況卻不容樂觀。

趙香斌的頭骨被摘除了80%,並且陷入了昏迷狀態,成了一個“重度昏迷”的植物人。

接下來的兩個多月,趙香斌的兒子趙勇帶着昏迷的父親輾轉於各個醫院,尋找着一絲救治父親的希望。

治療的過程十分的漫長,幾次手術和治療已經耗費了將近30萬元。

趙勇一家本就不富裕,爲了給父親治病,他們幾乎掏空了家中全部的積蓄。

那些錢,本是他們辛苦攢下來給趙勇娶媳婦的,然而,在這場意外的災難面前,這些積蓄顯得那麼“微薄”。

沒辦法,他們只能向周圍的親朋求助,親朋們也都伸出援手,可這錢也不是無窮無盡的呀。

“借了幾遍”之後,大家也實在是沒有多餘的閒錢了。

就在這走投無路之際,當地媒體得知了他們的遭遇,經媒體報道後,趙勇一家的遭遇一度引發了關注。

網友們爲他們的不幸感到痛心,許多好心人伸出了援助之手,一筆筆善款匯聚而來,最終,他們籌得21萬餘元。

在2016年底,趙勇不顧親友的反對,賣掉了一家人居住多年的房子,趙勇心裡清楚,如果不這樣做,父親的治療就無法繼續下去。

爲什麼趙勇一家要“砸鍋賣鐵”湊醫療費?那個肇事者黃淑芬去哪裡了呢?

逆行駕駛的黃淑芬不僅毀了一個家庭,還沒有承擔起她應盡的責任。

趙勇在第一次看見撞倒自己父親的黃淑芬時,這個女人自稱是普通的打工者並且已經離異,沒有錢的她只能等保險公司來理賠。

趙勇看着眼前的黃淑芬,心中雖有疑慮,但那時他更關心的是躺在病牀上的父親,對黃淑芬的鬼話也沒有細想。

趙勇的父親趙香斌,在這場車禍中遭受了重創,如果不治療直接就會死亡,趙勇只能自己先行墊付醫藥費。

但是,黃淑芬最開始說的讓保險公司來理賠其實就是一句空話,因爲保險公司的理賠款項遲遲未能到賬。

就在趙勇心中體諒這個離異單身女性的時候,他聽到了一個讓自己無法接受的消息:

黃淑芬家裡竟然新買了房和車!

趙勇怎麼也想不通,一個自稱打工者且離異的人,怎麼會在短時間內有能力購買新房和新車呢?

趙勇對黃淑芬的經濟狀況產生了強烈的懷疑。

老賴典範

隨着調查的深入,趙勇發現黃淑芬並非如她所說的那樣貧困。

事實上,黃淑芬在事故發生後的兩年內,不僅沒有積極履行賠償責任,反而將財產轉移給自己的女兒。

2017年6月,法院判決被告黃淑芬賠償原告趙香斌交通事故各項損失約93.6萬元。

除去保險公司的理賠和兩年來支取的2.6萬元,黃淑芬需賠償餘下的86萬元。

判決明確提到,那筆賠償款“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

然而,黃淑芬卻似乎把這判決當成了一紙空文,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開始了她的“拖延大戲”。

她嘴上說着“給你籌錢”,可那副模樣,哪有半分履行判決的誠意呢?“我是收入不低,我得還貸款”,聽聽這說的都是什麼話!

這一番言論,瞬間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面對黃淑芬拒不執行的逃避態度,趙勇在2017年11月18日,通過網絡曝光了此事。

他通過社交平臺公開的黃淑芬拖欠賠償的音頻和視頻,開始了實名“追債”之路,黃淑芬也因此被網友稱爲“教科書式耍賴”。

隨着輿論壓力的增大,黃淑芬終於坐不住了,她主動聯繫趙勇,提出先支付20萬元作爲賠償。

這聽起來似乎是個不錯的提議,但是,趙勇會輕易相信她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趙勇對黃淑芬的不信任,那是有原因的,畢竟,黃淑芬之前的種種表現,實在是讓人難以相信她的誠意。

趙勇堅持要求黃淑芬先履行全部判決並真誠道歉,他要的不僅僅是那筆賠償款,更是一個公正的結果和黃淑芬的認錯態度。

2017年11月,法院凍結了黃淑芬的佣金,並查封了她的資產,對她處以拘留15日的處罰,還將她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但在這年的12月,趙勇的父親終究沒能戰勝傷病,帶着遺憾離開了這個世界。

但法律的腳步並未停止,法院繼續深入調查黃淑芬的財產情況,並準備追究其刑事責任,她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

隨後,檢察院提起公訴,將她送上了法庭。

2018年6月,法院一審判決黃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但黃淑芬卻表示將上訴,她似乎還在做着最後的掙扎。

在兩個月之後,黃淑芬刑滿釋放。

不知廉恥

黃淑芬刑滿釋放的第二年3月,黃淑芬做出了一個驚人的舉動——她將趙勇的代理律師嶽屾山以及社交平臺告上了法庭,指控網絡侵權。

網友們都在想,這黃淑芬葫蘆裡到底賣的什麼藥呢?難不成是想通過這種方式轉移公衆視線?

一時間,輿論譁然,網友們紛紛猜測這場官司的走向。

同年6月,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二次開庭,法院判決嶽屾山及社交平臺不構成網絡侵權行爲,駁回了黃淑芬的訴訟請求。

但黃淑芬會就此罷休嗎?這成了大家心中的一個疑問。

在法院二審之後,黃淑芬只在警察局和法院的雙方壓力下,極不情願地賠償了趙勇500元。

這對於鉅額的賠償金來說,簡直就是幾乎沒有賠付,黃淑芬仍有大部分賠償金(74萬元)未履行。

趙勇只能繼續通過網絡發聲維權,希望能爲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結語

而黃淑芬的行爲,則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醜陋一面,她的逃避和自私,不僅傷害了趙勇一家,也挑戰了社會的公序良俗。

法律對她的制裁,是對正義的維護,也是對受害者的一種安慰。

法律是公正的,它不會放過任何一個違法者,無論你是誰,只要你觸犯了法律,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讓我們一起期待,未來的生活中,會有更多的正義得到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