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跆拳集訓住教練家 暗夜慘遭撫胸撩陰
14歲少女跆拳集訓住教練家,暗夜中卻遭他撫胸撩陰。(達志影像)
北部一名跆拳道教練趁利用比賽選手集訓住宿機會,趁兩名女學生住在宿舍時熟睡時,凌晨時伸出鹹豬手,對其中一位14歲女學生毛手毛腳,撫摸胸部及下體,少女隱忍一年後向友人哭訴,教練的劣行才傳到老師耳中;法官認爲教練對女學生身心造成巨創,經與被害人和解,依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他10月徒刑,緩刑5年,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
根據判決書,該名跆拳道教練自A女國小3年級起,即開始指導A女跆拳道,於108年5月19日凌晨某時,趁A女及學妹共同前往宿舍熟睡之際,側身將腳跨在A女身上,把手伸進A女衣服內,撫摸A女腹部、胸部,接着伸進A女內褲內,撫摸A女下體,再放回A女腹部,當時A女已清醒,卻因害怕不知如何處置,繼續裝睡。
女學生事後害怕不敢報警,但卻曾向好友哭訴,直到隔一年,消息才傳到學校老師耳裡,經通報校方後,教練惡行才遭到揭發。少女父母怒向法院提告,但教練否認犯行,直到法院開庭時才坦承犯行,並與女學生及家長達成和解賠償。
法官審酌,被告爲A女之跆拳道教練,除應本於職責授業外,更應嚴守分際,竟利用A女及A女父母之信任,於A女因比賽借宿其家中期間,爲滿足一己之性慾,在A女熟睡不知抗拒之情形下,對A女進行猥褻行爲,對於他人身體之性自主權毫不尊重,對於A女身心造成巨創,應嚴加譴責,但衡量被告犯罪已與告訴人A女達成調解,並將賠償金給付完畢,依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他10月徒刑,緩刑5年,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