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正式啟用!桃園再增設2處「未禮讓行人」 科技執法
桃園市警察局分別在龜山區、蘆竹區增設2路口「未禮讓行人」取締科技執法12/1啓用。記者周嘉茹/翻攝
爲改善交通環境,桃園市警察局於桃園區中正路與復興路口、成功路與三民路口,建置取締車不禮讓行人的科技執法設備,並於今年5月擇定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振興路口、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原多功能科技執法修正取締項目爲「不禮讓行人」,預計今年12月1日正式啓用。
統計11月1日至20日宣導期間新增2處偵測件數,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振興路口,偵測不禮讓行人違規16件、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偵測不禮讓行人違規8件,2處合計偵測違規24件;另經統計今年1至10月取締未禮讓行人,員警攔停舉發9633件,科技執法舉發1911件,合計1萬1544件,較去年同期1381件,增加1萬163件,警方表示,在嚴格取締執法之下,大部分民衆均已養成禮讓行人之習慣。
今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通過,提高汽車未停讓行人罰責及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罰鍰上限並由新臺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以吊扣(銷)駕駛執照,以維護行人安全。
警方強調交通安全維護,有賴民衆遵守交通規則,科技執法的目的是藉由民衆守法降低交通事故,以達充分保障用路人安全之目標,明年將持續規劃「校園及行人安全」科技執法,期透過提升執法強度,降低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