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身障特考增列52需用名額 總計145名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民國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52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後總計145名,爲身心障礙者提供更多擔任公職機會,促進就業權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民國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52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後總計145名,爲身心障礙者提供更多擔任公職機會,促進就業權益。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指出,這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爲93名,包括三等考試28名、四等考試39名、五等考試26名。依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52名,分別爲三等考試8名、四等考試18名、五等考試26名。

考試院說,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45名,包括三等考試36名、四等考試57名、五等考試52名。

考試院表示,這項考試各類科增列需用名額情形,以及相關考試規則、應考須知等資訊,請至考選部網站查詢。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定於113年4月20、21日舉行,設臺北、臺中、高雄、宜蘭、花蓮及臺東等6考區舉行,應考人優待免繳報名費,並以一筆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