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釘孤枝事理、法理皆合理 點出「總統兼黨主席」大問題

▲民衆黨「111拒絕綠色威權 還我司法正義」活動。(圖/記者林敬旻攝)

●李震華/ 律師、臺灣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2周前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身分臨時調整議程,改爲討論「號召民衆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是否構成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現行犯?」專案報告,要求法務部及司法院到院說明。此舉在民衆黨號召111司法節集會抗議賴總統司法不公之際,迅速引發各界質疑聲浪不斷,認爲此提案有妨害集會遊行言論自由之用意,甚至也變相干預司法獨立。

從法律、事理2層面 分析「111釘孤枝」

筆者分就法律及事理2層面分析,「針對賴清德總統」釘孤枝的抗議司法不公行動,不僅在法律上符合憲保障的自由,在事理及法理上,也具合理性。

就合理性言,因爲總統兼任政黨主席的現象,已成爲臺灣民主憲政發展的重大隱憂,與憲法初衷背道而馳,使總統角色由「全民領袖」轉變爲「特定政黨的超級領袖」,嚴重削弱總統國家領導全民團結的穩定性與中立性。更在重量級政治人物如鄭文燦與柯文哲案中,不乏被直/間接指摘政治力介入檢調的司法偵查。

因此,針對兼任政黨主席的總統釘孤枝,自有其合理性!至於人民上街抗議司法不公,在我國不就家常便飯,是我國憲政體制保障集會遊行及言論自由,在根本上有別於對岸中國的最大驕傲及賣點,當然有其合法性!

根據我國憲法設計,總統應專注於國防軍事、外交及兩岸事務,並在內政相關領域保持超然中立,對各院及其所屬部會機關間的院際爭端,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調解特權,以凸顯總統中立尊貴高崇的地位形象。

然而,總統兼任黨主席的安排,不僅模糊了行政院與總統府的職權界線,更進一步模糊了全民領袖與個別政黨領袖的分際,使國家政策方向尤其國防外交政策容易受制於政黨利益,削弱總統作爲全體國民代表的象徵性地位。

進而,當黨意由總統以主席身份貫徹,將難脫國家政務陷入黨派之爭致生干預行政或司法的質疑,那麼總統將不再是全民總統。

總統兼任黨主席 構成潛在不利威脅

筆者尤須指出,我國憲法特別賦予總統國防軍事、外交及兩岸事務的權力,且明定不需對立法院負責,旨在確保其超越黨派,成爲全民不分藍綠白的三軍統帥。

但是,總統兼任黨主席的安排,實際上使總統陷入黨派政治之中,不僅讓院際調節權成爲無用武之地,甚至進一步將國家領導人捲入政治鬥爭,對國家安全及號召國民團結一致對外的國家意志的鞏固,構成潛在的不利及威脅。

長期以來,臺灣自馬英九兼任黨主席,破壞「民主先生李登輝」立下的新規矩後,臺灣已習慣於總統兼任黨主席的模式,導致國政方向容易因政黨利益波動,缺乏遠見及戰略的連貫性。

筆者認爲,這種結構性問題,不僅對內造成政黨政治的惡性競爭,對外尤其使對中2岸政策更是搖擺不定,致國家對外整體戰略欠缺穩定性及延續性,增加了臺灣在國際一箇中國政策局勢中的不安與風險。

筆者呼籲社會全民,必須深刻檢討總統與政黨主席角色重疊的大問題,避免讓政黨操作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唯有依照憲法意旨重新釐清總統與黨政之關係,才能保障我國好不容易得來的自由民主制度價值能繼續深化,進而能穩定保障國家安全。

▼總統兼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圖/民進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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