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總裁林文雄 與長子爭產反目一審贏了
1111人力銀行總裁林文雄父子反目鬧上法院,臺北地院判決兒子林中一夫婦須將3公司變更登記爲林文雄。(本報資料照片)
1111人力銀行總裁林文雄向法院提起「請求返還借名登記公司資本額」訴訟,要求長子林中一夫婦須將南亞人力資源管理等3家公司交還給他,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東南亞人力資源管理等3家公司是林文雄借名登記在長子夫婦名下,判決須變更爲林文雄名下。可上訴。
林文雄提告主張,1991年代起,風聞政府將開放引進外籍勞工,他因而創立東南亞集團,設立相關事業單位即外籍勞工通訊社、東南亞勞工供應資訊社,嗣爲擴大營業規模,而申請設立東南亞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林文雄說,他將設立公司所需的1000萬元存入籌備處帳戶前,與其子林中一約定以林中一名義登記爲該公司出資額之股東及負責人,之後欲再擴張經營規模,再與林中一約定由其擔任東南亞真好公司出資額及負責人,長媳、林中一配偶任另一出名公司的股東及負責人。
林文雄表示,自己纔是東南亞人力、東南亞真好公司、東南亞國際公司之實際設立、出資及經營者,他要終止借名登記,請求法院判命林中一夫妻返還登記名義。
臺北地院認定,3公司都是林文雄調度資金而設立,至其資金來源系本人出資或向他人藉資成立,則非所問,僅生是否應依法補足股款及是否涉及刑事責任等問題,判決林中一夫婦須將南亞人力資源管理等3家公司辦理變更登記爲林文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