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童遭網友姊姊騙裸照 她身分曝光竟是「男兒身」
10歲女童遭網友姐姐騙裸照,她身分曝光竟是「男兒身」。(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黃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上認識年僅10歲的女童,黃男竟佯裝成女子身分,向女童自稱「姊姊」,誘騙她傳送裸照及沐浴影片,女童母親發現後報警處理;法官依以詐術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判處其3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黃男透過交友軟體「SAY HI」認識10歲女童,於去年5月1日起,以LINE與女童聊天,向她自稱是「姊姊」,並擷取網路上所下載之女性頭像及女性裸露照片謊稱是自己之照片,要求女童傳送裸照,使女童陷於錯誤,誤認確有黃男所虛構之「姐姐」女性存在,而與其聊天,並依其指示,傳送私密部位照片及沐浴影片供其觀覽,事後遭女童母親發現後報警處理。
法庭審理時,黃男辯稱與女童之間,是合意交換照片,並無違反她的意願;然黃男於警詢時供稱,之所以會在網路上掩飾男性之身分原因是在於使用女性之身分比較好聊天,然後藉此讓對方卸下心房後,達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彼此提供裸體照片、影像達到自己的生理需求,而他就是以隱瞞身分藉此讓女童深信其爲女子身分,並趁機引誘她提供沐浴的影片,因此法官不採信其說詞。
法官考量黃男於警方查獲時即深知悔意,而坦承全部犯行,且已與女童及其法定代理人達成調解並復已32萬元達成調解,履行賠付條件完畢,依犯以詐術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