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前國考及格未領紙本證書 11月30日前可繳費請領

圖爲國家考場。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U

考試院今天說,提醒民國107年以前考試及格、尚未請領紙本證書者,如有需求在11月30日前繳費請領,如逾期仍未請領將銷燬,不再保留原紙本,但考試及格身分或權益不受任何影響。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針對107年以前考試及格,至今仍未請領紙本證書者,日前已公告名單,並限期在今年11月30日前提出請領;因公告請領期限將屆,請有紙本證書需求的當事人儘速在期限前繳費請領。

考試院說,累計107年以前未請領的考試及格證書已達1萬907張,其中最早爲82年所印製,當事人多因無使用需求,導致至今未繳費請領。

考試院表示,這些證書都已掃描建檔並造冊,如逾期仍未請領,將予以銷燬不再保留原紙本;但無論是否持有紙本證書,考試及格身分或權益不受任何影響,及格人員之後仍可依規定,申請發給及格證明書。另外,108年到111年考試及格尚未請領證書者,雖尚未公告限期請領,當事人如有需求,可隨時提出請領。

考試院說,從今年起各種國家考試類別,包含高普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專技人員考試、升等升資考試及訓練等,已全面發給電子證書;紙本證書只在及(合)格人員提出申請、完成繳費後才制發,未來不會再有紙本證書未請領的情形。